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6-04-22 14:37:57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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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XX路XX号院X单元X室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金元/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 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元。租赁期内,每次收取租金乙方需提前半月支付。

第四条:其他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装修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

2、租赁期间,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房屋如遇拆迁合同自然终止,多余房租款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空房屋转让、转租,如果乙方私下转让、转租产生的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付甲方合同期内租金40%,押金不退。

3、房屋如遇拆迁,乙方私下所产的转让费与房东无关。乙方不得无理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解,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乱打洞,押金不退。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毁损,和房屋拆迁,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间,乙方如在房屋内装修,合同到期后不得私自拆除,而甲方不负责装修的任何费用。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20xx年05 月 06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姓名)

乙方(承租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房屋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四、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租金为每月,以交三押一的方式交付,如有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下一季的房租,具体价格应该以当时的市场房价为准,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五、房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续租,且市场房价有所变化,租金也会相应变化。

六、房屋内基本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能认为的破坏,如有,须按一定的价格予以赔偿,若不是,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是更换。

七、房屋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全付,甲方不予干预。

八、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_______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______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九、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 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 ),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刻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要是在签订后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对当事人的利益来讲是很不利的`。究竟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判断?详细内容,请各位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例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

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

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

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

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各位已经知道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判断的时候,需要从上述四方面进行考虑,具体包括主体是否合格、标的物是否合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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